譯聯10年翻譯品牌,20000家企業見證深圳翻譯公司
在合同翻譯中,重點是合同正文內容的翻譯,合同正文部分也稱為 Body,具體約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的合同,有著各式各樣的正文條款,這也是合同中最核心的部份,也是篇幅最大的部份,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發生最直接、最密切的牽連。
如何做好合同正文翻譯哪?首先要了解合同正文條款的情況:
通常英文合同翻譯中的正文條款分為兩類:「特殊條款」與「一般條款」。所謂「特殊條款」指的是只有在某些特定性質的合同中才會出現的條款,例如勞動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保密條款、競業禁止條款,但是買賣同就不會有這些約定。反過來說,買賣合同中一般要記載交易標的、交易條件等等條款,在勞動合同中就不會出現。
相對于「特殊條款」的所謂「一般條款」,指的是不論合同性質如何,幾乎所有的合同中都會記載的條款,例如管轄法院的約定、違約條款等等。
除此之外,合同翻譯中,也會涉及到合同附錄內容的翻譯。
合同中的附錄也稱 Addendum, Annex 或 Exhibit,也有用 Attachment, List 或 Table 表示的。附錄部分作為對正文條款的補充,不是所有合同翻譯都有的一項。
做為合同翻譯人員,在涉及到附錄內容要翻譯的同時,也要關注附錄內容是否龐雜篇幅較長,是否有圖表或者其他法律文書,以便于及時告知客戶進行整理內容,并進行翻譯。
最后就是證明部分的翻譯:
合同翻譯中的最后一個部份就是結尾辭即證明部分與當事人的簽名。所謂結尾辭指的是在當事人簽名之前經常會出現一段文字,相當于中文合同中"雙方簽字蓋章,特此為證"。除了表明簽名人確實為正當授權的代表外,還會具明簽名的日期。至于簽名檔的部份,如果當事人是公司的話,除了代表人的簽名以外,還要加蓋公司印鑒,并且通常會注明代表人的職務。
以上就是一份正規合同翻譯中,主要要考慮的內容,做好以上內容翻譯,才算為客戶提供一份有保障的合同翻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