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聯10年翻譯品牌,20000家企業見證深圳翻譯公司
例如,在其會議譯員職業準則(Code of Professional Ethics,AIC-2006 version)的第三部分(III.Working Conditions)中,專門對同傳翻譯員的工作條件進行了嚴格的規范。第七條中規定:AIIC成員需要盡其所能保證工作時“理想的聲音、視覺和舒適度”,不允許接受未在會場提供同傳箱的同傳工作條件,在非視頻會議的同傳工作中,應能夠直接看到演講者和會場,而不應通過監視器來觀測會場及演講者,如果不能滿足同傳工作對設備條件的要求,AIIC成員不得接受該次會議的口譯工作。
除了這些基本的要求,AIIC還和歐洲委員會的共同勞務翻譯會議(JSIC)一起對同傳室/箱的一般特性以及設備標準作出了明確規定,比如同聲傳譯控制室的建筑、建聲、電聲以及安全標準,不少都基于國際標準組織ISO系列標準,具有強大的規約性。
除了對技術類設備的規定,還具體到現場環境的方方面面,如會議廳的大小和位置,會場有無阻礙譯員視線的物體,同傳室/箱的門在開關時不能發出噪聲,玻璃窗戶的大小和能見度,隔音效果,通風效果,工作臺下的腿部放置空間以及照明燈光等,非常詳盡,有效地保護了同傳譯員的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