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聯10年翻譯品牌,20000家企業見證深圳翻譯公司
翻譯工作的定義是什么?翻譯工作的性質是什么?對于翻譯的概念,人們一般認為,翻譯是把一種語言轉換成另一種語言的活動,《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出版,給翻譯下的定義是:把一種語言文字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把代表語言文字的符號或數碼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
另外在翻譯行業中,中外翻譯家對翻譯概念的理解大同小異。
前蘇聯翻譯家巴爾胡達羅夫認為:
翻譯是把一種語言的言語產物在保持內容方面也就是意義不變的情況下改變為另外一種語言的言語產物的過程。
奈達認為:“所謂翻譯,是在譯語中用最切近而又最自然的對等語再現源語的信息,首先是意義,其次是文體”。
愛丁堡大學應用語言學院的翻譯家卡特福德認為翻譯是“將一種語言(原文語言)組織成文的材料替換成等值的另一種語言(譯文語言)的成文材料。”
“翻譯是按社會認知需要、在具有不同規則的符號系統之間所作的信息傳遞過程。”(方夢之)
“翻譯是一種跨語言、跨文化的交際活動,翻譯的過程也就是信息的傳遞過程。”(韓忠華)
綜合上述,我們可以得知:
1、翻譯是一種活動,一種在原文基礎上的改變語言形式的創作活動;
2、翻譯是信息轉換活動;
3、翻譯是語言、符號意義的轉譯過程;
4、翻譯是將一種文化介紹到另一種文化的活動。
總的來說,翻譯是從譯入語里找原文信息的對等語。這種尋找對等語的活動除了首先考慮表層意思和深層意思外,還涉及到尋找對等語以傳遞風格和文化信息。
所以翻譯是一種在譯入語中尋找恰當的詞語以傳遞原文所蘊涵的語義信息、風格信息及文化信息的再創作活動。